|
快疯的人
最近一段时间,我一直懒得动笔写东西,也许是我太累了。醒着的时候整个人恍恍惚惚,我看不清楚远处的东西,近视度数已接近四百,而我一直都不情愿戴眼镜,几年来一直如此。再说到睡觉,有一段时间我都要到两三点才愿意上床,因为太早上床的话我是睡不着的。最近,我感觉身体太虚了,打算早点休息,可一爬上床依然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大脑立刻紊乱的转动着,无数散乱的对话立刻涌了上来。对话的内容很多,也很散乱,构成了一组又一组的画面。画面里的人物可以是亲人朋友,儿时玩伴,也可以是陌生人;画面里可以是过去现在也可以是未来;画面里可以有我也可以没有……通常对话自我上床开始持续两个多钟头左右,然后我睡着了。一睡着,如同对话一样的梦又一股脑儿涌上来了……在我闭上眼睛的那一段时间,我的大脑像歌齿轮一样高速运转着,把所有的画面碾成无数碎片,而我的记忆却像一个亮堂堂的筛子,接不住任何碎片。如此一来,每天早上我醒来时总是感觉很累,仿佛只剩一具空壳。闹钟响了又被我掐掉,五分钟后再响我又掐,再响再掐……原本打算七点二十起床,却常常要到八点钟左右我才迷迷糊糊爬起来,甚至起不来……我脑子里面肯定是长了一个拳头大的瘤子,我失去了正常人的思维,很快我就会疯掉了,像疯子梵高一样发了神经之后亲手割掉了自己的耳朵。
孤独的人
如果你想了解我,最好先去看一部名叫《海上钢琴师》的电影,先去记住一个名叫一九九零的人,和他的故事:一个人,生于船,长于船,死于船,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船。
自然,我不敢和一九九零并肩,他是一个倔强的天才,而我只是一个一脸长满了麻豆脑子残废的青年。我不知道别人看了《海上钢琴师》之后是什么看一九九零的,我觉得他是一个孤独的人,他身上的孤独是凄美,凌厉,果断而无与伦比的。他又是那么偏爱这种终日于琴酒为伴的孤独,放弃了下船凭借其钢琴演艺才能获得名利的机会,放弃了跟亲爱的姑娘下船生活的机会。
也许是我忘了,我主要讲的是我的孤独,而不是一九九零的孤独,何况,我们之间的孤独只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生活在一只船上。
一只不停靠岸又不停远航的船。
船还漂在海上的时候,我的心被陆地召唤着,和它遥遥呼应:船泊在港里的时候,我的心却大海牢牢拴住。就这样,我漂泊不定,不能自已。
现实里面,我正在一所大学里生活着。我身边有无数人,他们各自哭笑,我只能默立旁观。
世界上的人很多,汇集在我身边就像海水一样,而我自己本身就是一只船。船永远只能在水上漂,无法走进海的心里,除非它自毁下沉,然而那时它已不是船了。海水,偶尔有几束飞溅到船上,但很快会干涸。
人还能呼吸的时候,不能体会到不能呼吸的痛苦:人还能行走的时候没法想象路有多长:人还能看见东西的时候,不知世界是倒挂着的。
我时常想离开梧州。我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离开梧州之后,也许我又会觉得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有些东西真的是与生俱来的,逃也逃不掉的。
有人会记住一棵树吗?有人会怀念一棵树吗?我是说,一棵长在无名山坡上默默生长又默默调零的无名的树。此时,一棵一辈子扎根于一个地方的树隐隐约约的在我天空里浮现着,摇摆着,我愿意我自己是它。
怀旧主义者
“悟已往之不见,知来者之可追”。连陶渊明都懂得,怀旧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的,只能让人沉浸在虚幻里承受痛苦。但世界上依然还有很多频频回首的傻瓜,比如我。
于我而言,怀旧似乎也是于生俱来的。我会怀念童年里我经常爬过的山,经常在里面舀杆水捉鱼的小沟,少年里第一次夜不归宿和初中同学度过生日的夜晚,语文老师对我作文的一次表扬,青年时代某个和恋人一起度过的夏夜,某一次号啕大哭。
怀旧是一件不确切的事情,在怀旧世界里发生的一切也是那么的不确切。人们常说,人是所以喜欢怀旧,是因为现实诸多不尽人意。而我会说,怀旧是与生俱来的,你若向我追问原因,我又回答不上来了。
强烈的怀旧情怀时常会给我制造错觉,让我觉得世界上的事情事物,都会像过去,或现在的状态一样原原本本的呈现在你面前。我几乎忘了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词:变数。
事实上,这些变数也一一呈现在我面前了,并且还在不断呈现着。家乡的田野被高速公路切割成两半,只得另一侧曾是我儿时游乐天堂的大山让我望而却步:家乡清澈的小溪开始干涸,河床差不多坍塌殆尽:稻田里再不像从前那样,有各种各样的野鸡在飞翔,伯父,他们都销声匿迹了:而我和家乡的父老乡亲之间,一种可怕的隔阂日益滋长着,我和他们之间的语言差一点就只剩下寒暄了……我所说的变数,凝缩在关于我对家乡的记忆集中展现。那家乡之外的变数呢?家乡之外的变数更另我猝不及防,在面对它的时候 ,我更加仓皇不安。家乡再怎么变,还是你的家乡,你是可以依稀辨认它的面目的,就像远游的儿子总可以凭直觉一眼认出阔别的年迈的父亲。家乡以外的东西一旦变了,你就再也找不到它曾经的模样。
其实,稍有理智的人都知道变是自然规律,是必然的。若没有变,人将永远停留在猿猴的时代。而我,何苦要跟一个自然规律过不去呢?
梧州,今夜请将我遗忘
梧州,你能从这张相片里体会到我的心境吗?
春日艳阳之下,我穿着蓝格子衬衫,扶栏而立,我扬起下巴,唇角成弧,露出笑意。大风疾吹,我眯起眼睛,眼睛的弧线于唇弧遥遥相呼。我衣袂飘飘,我长发也飘飘,又成一组心照不宣的呼应。我身边的单车,见证了一个彷徨青年的点滴心酸:我脚下的云龙大桥,将成为我人生路上的断桥:而我身后的你——梧州,也将成为我记忆的终点。
现在是2008年4月7日,十几天前的3月26日,是我的生日,那一天的到来毫无征兆,没有任何仪式,也没有任何人作伴,我的生命悄悄的跨过了第22个年头,开始向第23个年头推进。只有你,梧州,见证了我的一切。
是的,梧州,你还见证了我活到现在生命里最动荡不安的三年,你看到的是原原本本的我,这一点你应该感到骄傲,因为我从来没敢把自己原原本本的呈现在任何一个人面前。
你还见证了我那一个自以为是却早早破碎的梦。你总告诉我,那是真的,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为什么当我急切的伸出手想要触摸那个梦时,却只能抓到空气?我不再信你了。
梧州,你一定不知道,你深深的伤到了我。你利用我的直率和坦诚轻易的就剥夺了我的自尊,我在你冰冷的土地上买醉,下跪,你总是无动于衷。然后,明明是你伤了人,为什么你总是要做出被人伤害的样子?
梧州,此时你看到我在笑,但你永远不知道什么叫一笑沧桑:每一次我离开你的怀抱,你总是胸有成竹,你料定了我翅膀没长硬,不能飞远。
你不知道,我将与你诀别!永远不再踏上你的土地,永远遗忘你的永远,永远不再提及你和我的故事。
梧州,今夜开始,请将我遗忘。
岁月风云
浙江大学百年校庆的时候,一群白发苍苍的老人作为校友参加了庆典。典毕,昔日同窗三五成群漫步于校园草坪上畅谈人生,抚今思昔,感慨不已。这个时候,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忽然对身边的一个老奶奶说,,那个时候,我很想摸一摸你的手,可我总是不敢……老头说出这些话的时候,蜡黄的老脸上竟还带着一些腼腆,是那种让人看了忍噤不禁的神态。老奶奶一听“扑哧”掩嘴而笑,立刻把手摊到老头面前,一个劲地说,摸吧,现在随便你摸!老头哆哆嗦嗦地傻笑着,没敢伸出手去触摸那只被自己记住了一辈子的手。
谁都有过青春,谁都有过爱恋,谁都风华正茂过。同样的,谁都有可能把一些弥足珍贵的东西遗落在了年轻时代,如同那位老奶奶的手,那只可遇不可求的手。其实,那哪里只是一只手啊!当初,老头想摸它为什么没有胆量?现在,老奶奶为何答应得如此痛快?当老奶奶让老头摸手的时候,他为什么又不摸了……我所罗列的这几个排比,并不是问句,因为答案已经随着问题的出现而一一出现了。
还是老话,可遇而不可求。大半辈子里,老头一直让那只手牢牢占据着心里的某一空间,纵然后来自己娶妻生子,纵然那只手的主人嫁作人妇,那种依恋都不曾消失。记住一只手,怀念一只手,盼望一只手,成了老头心底的一个秘密。旁人谁都不知道,这个饱经沧桑的老头子心里头一直都在上演上个世纪的浪漫故事呢。老头一定也知道,那种一厢情愿的等待是遥遥无期的——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结局已经变得无足轻重了,老头已经不在乎能不能摸到那只手,只在乎缅怀过程中所能体验到的感动和年轻时代让人悸动的清凉。
如果是当初年轻的时候,老头提出要摸一下老奶奶的手,她未必答应,即使答应也不会像如今这么慷慨。是什么东西让一个人的心态变得如此豁然呢?
是岁月。
岁月是一个太过于浩瀚的名词,我宁愿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来代替这个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老奶奶经历了一件又一件的事情,那些事情之中,肯定有一些是刻骨铭心的,注意我这里说的刻骨铭心,它不单是一个为了增加文采而使用的成语,而真的是为了表达那种刻进骨头里的,刻进心里的真实。相对于那些刻骨铭心,摸一次手又算得了什么?时光荏苒,流水淙淙,不觉人已步入暮年!有一个和我一样即将毕业的朋友说,从现在开始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可能是我在大学时代做的最后一件事了。我听之,顿觉一阵苍凉。相比我们的苍凉,老人们的苍凉显得太锋利,太厚重了!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可能是人生的最后一件事。
电影《凤凰》里面讲到了这样一个复仇故事:一个老人因一个人坐了大半辈子的牢,出狱后,他走进了仇人的院子里,手背在身后,握着一把刀。他走进庭院,迎面奔来一个孩童,老少的目光完成了一次意味深长而单纯的对视。然后开口问,你是不是要找我爷爷呀?老人点点头。孩童转身奔向里屋,一个劲地喊着,爷爷,爷爷,有人找你呐……当仇人在孩童的搀扶之下,颤巍巍地走出屋子时,却看不到老人的踪影了,只有一把磨得光亮的尖刀,静静地搁在石磨上。
岁月又一次给世人诠释了爱与恨的意义。
亦幻亦真
我都忘了是哪一年了,我表哥死了,我只记得那时我很小,背着一个小小的确良布书包,里面装着一些被我弄得脏兮兮的小学课本和作业簿,以及一些好玩的动物。每当我回忆起表哥死去的这件事,我总会想起遥远的,抽象的一碗炒石螺。我记得那天晚上停电了,表哥从他的牛仔裤里陶出零钱叫我去买石螺来吃。我端回了一碗炒石螺,一路上流着口水却不敢偷吃,如果我偷吃的话,表哥肯定是会发现的,我已经被他发现了很多次,被发现的后果是我不能和表哥一起分享买来的石螺,那样太不划算了。我和表哥,还有表哥的一个朋友,围在一盏煤油灯下吃了起来。那是我吃到过的最美味的石螺,撒着香油,辣椒,葱花,酸笋和味精,甜丝丝的,辣幽幽的。我们三个人中吃得最快的是我,我不停地大口呼气吸气,因为我实在是被辣得受不了了。我的鼻涕被辣味熏得柔滑,懒洋洋的在我的嘴唇上耷拉着。我的嘴仿佛一挺机关枪,被我使劲吸空的那些石螺壳接二连三地从我嘴边坠落,叮当叮当地躺落在地板上,像是被我的“机关枪”打落的弹壳。吃完了石螺,我把碗里剩下的配料和汤水也消灭掉了,然而我还是觉得意犹未尽。我想天天都吃到炒石螺。但我没有钱,不能天天吃,表哥也没有很多钱,不能天天都让我去买。再说,小贩是十分抠门的,每一次给你舀石螺,都要故意把勺子擦向锅边抖一抖,故意让勺子里本来就不多的石螺又掉落了一些——总而言之,买来的炒石螺永远是吃不够的。我决定自己来做炒石螺,石螺这东西在我们那遍地都是,田里,沟里,河里都有。但我不知道怎么弄,我决定让表哥来帮我。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表哥,表哥说,好啊,如果你能拾来螺子的话,剩下的都交给我来做。我问表哥,你真的会做吗?表哥说,小事一桩。你能做得像他们卖的那样好吃吗?表哥胸有成竹的说,我做的比卖的还要好吃。听了表哥的话,我的胸口涌起大团大团的幸福感,它们像云彩一样轻盈跳跃着,要把我托起似的,我整个身体变得轻飘飘的。我抬头仰望着煤油灯照耀下表哥那张清俊而成熟的脸,觉得我太幸运了,能有这样的一个表哥太好了。我恨不得现在就是捡石螺,虽然现在是夜里。
第二天一放学,我立刻提起家里的脸盆,冲向田野里的一个池塘。我知道那个地方有石螺,不仅多,而且个儿大。来到塘边,我脱下衣服,把脸盆扔进水里,自己摆了一个双手十合的姿势,后退几步,一头扎进水里。我让脸盆像船一样漂在水里,而我蹲在水里,让鼻子露在水面,张开两只手缓缓抚着水底的泥层。到了水深的地方,我就屏住呼吸,一遍又一遍地下潜,我睁开眼睛,看见水藻摇摇晃晃着,一些小鱼在泥上围成一团好像在商量什么事情,太阳光照进水里,使得水很暖,我往更深的地方潜去,感到一阵清凉。我喜欢在水里看太阳和天空,它们像橱窗里的风景一样,安静得让我感动。我敢在这样的池塘里睁着眼睛,其他的小孩子是不敢的,只有在清澈的小河里他们才敢。我把一颗又一颗螺子扔进脸盆,随着脸盆里的螺子越来越多,我的心也越来越乐。我把每一颗螺子扔进脸盆之前,总会想象一下它被煮熟的样子,想着撒在它上面的香油,辣椒和葱花;想象一下它那甜丝丝,辣幽幽的味道,想着想着我的口水就流了出来。
我把满满的一盆石螺搬回家里,迫不及待地跑进表哥家,想告诉表哥我捡到石螺了,想让他今天就给我做炒石螺。
令我失望的是,表哥不在家。我问姑妈,表哥什么时候回来?姑妈淡淡地告诉我,可能明天吧。我回家把脸盆里的石螺搬进了家里的水缸,然后又跑到表哥家问姑妈,表哥什么时候回来呀?姑妈的回答仍是那句话,可能明天吧。
我开始了每天守着一缸螺子等待表哥回家的日子。一连好几天过去了,表哥还没有回来,水缸里的水开始发臭了,冒着白花花的气泡,像我脸上的愁容一样。有些石螺死掉了,我扔掉那些死掉的石螺就像扔掉了炒好的石螺一样难过。我给水缸换了水,从妈妈的菜园里摘了几片叶子放到水缸里给它们吃。它们爬上叶子,咬出一个个小窟窿,我看了,感到很高兴。
那天下午,我在我们那条巷子里遇见了曾经和我和表哥一起吃过炒石螺的表哥的朋友,我迫不及待地向他打听表哥的下落。我对他说,我捡到了很多螺子。我问他,你见我表哥了吗?我问他,你知道我表哥现在在哪里吗?他沉默了一阵,然后告诉我,他死了。
他说的是真的,我的表哥死掉了。在我守着一缸日益凋零的石螺一心等待他回来给我做炒田螺吃的日子里,我的表哥死掉了。但那个时候,我无论如何是不会相信表哥的朋友所说的话的,我不相信一个人居然能这样轻易就死掉——我不知道如何陈述我的理由,总之,那时就是你打死我,我也不相信我表哥死了。
后来我问了很多人,他们给我的答案依然是,我表哥确实死掉了。生活中,表哥的影子再没出现过,我终于慢慢相信,我的表哥死掉了。
我虽然相信表哥死了,但我也同样怀疑表哥依然活着。表哥的死讯传来后的一段时间,镇里组织了一场全镇青年教师篮球赛,老师经常领着我们扛着板凳去观看比赛。一开始,我根本心不在焉,对比赛不屑一顾,一心想着我的表哥。在一个很不经意的时刻,我朝场上瞟了一眼,看到一个矫健的,高大的人——确切的说,只是一个朦胧的人影,我的位置离球场很远,不能看清楚场上的人的脸。
我顿时来了精神,因为我觉得,他就是我的表哥——那种感觉很真实,很铁定,我呆滞的目光顿时焕发了亮光!我的目光一直咬着“表哥”的身影移动,我唯一能看清楚的,是他球衣后面的那那个“7”,那个“7”像把锄头一样,把表哥村托得十分孔武有力,我在心里狠狠地给他加油,希望他能打倒所有的人。比赛结束后,我迫不及待地奔向他,以证实他就是我表哥,然后我要马上带他回家,给我做炒石螺。然而,四散的方块队很快变成拥挤的人流,堵住了我的去路。运动员坐上小面包车走了。我愣愣地站在草地上,流水哗哗地涌了出来……
我依然相信,那就是我的表哥。从那天往后的日子里,我天天都在盼着镇里举行篮球比赛,这样我就能看到我表哥了。但从那以后,镇里就没再举行过什么篮球比赛。体育场被荒废了,球篮的铁柱子都被人撬走拿去卖了,球场被人们当成了练车的地方。很少有人再去那个体育场,而我每天放学总要绕着路从那里走回家,我盼望有一天能在那里遇见表哥。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很沮丧,然后,我的心情慢慢好起来了。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让自己在很大的程度上相信,我的表哥确实还活着,他只是去了另一个地方。肯定是有一个人误传了口信,一传十,十传百,于是大家都误以为我的表哥真的死掉了。只有我知道,我的表哥还活着,现在他可能已经进了国家篮球队,在那里打篮球呢。进国家队的话肯定很忙,所以他都没有时间回来……我根本不屑于把这个事实告诉任何人,我不想和他们争吵。每当我想着表哥某一天忽然出现在我面前的情景,我总能感受到一团影子覆盖了我的影子,然后我抬头,就能看见表哥灿烂而清俊的脸。然后,我就会扯着他的衣角,要他去给我做炒石螺……想着这些,我感到幸福满溢。
如果说,表哥没死,而是在另一个地方生活是一个梦的话,这个梦我做了好几年。我是什么时候醒过来的呢?是在我长大了,永远告别了自己的童年的时候。
构成生活的,无外就是真实和谎言。这么多年以来,我曾一度拒绝真实,偏信一个谎言,我从那个谎言里获得了莫大的安慰啊!生活啊,你为什么要戳穿它,为什么不让它继续上演呢?要知道,我是多么地怀念许多年前的夏夜里倒映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的那场并不华丽的虚幻!
清明时节,谨以此文,深深悼念我的表哥。
2008年4月9日21:55:43
孩提时,我有许多梦想可以放飞
那时我简直是个思想家。
我之所以敢这样说,是因为那时我确实有思想。那时我本该有小孩子的思想,但我却有了大人的思想,于是我似乎不再是一个小毛孩,而俨然一个小大人了。我有思想,这一点集中表现在我有自己独立的构思,并且按照那样的构思去做了一些事情。当然,你也可以说那时我是一个小农民,因为我所做的都与农民所做的事情有关。
我跟妈妈要了一块小荒地,打算自己种东西,我还打算要种得比大人种的要好。最先的,我在那块地上全部种上了龙眼树,因为那时我觉得龙眼很香甜,像蜂蜜一样诱人。家里虽然也有几棵大龙眼树,但管理权掌握在爸爸手里,我是不可能在想吃龙眼的时候就能吃到的,也不能在想爬树的时候就爬到树上去玩。为了摆脱这种束缚,我打算自己种龙眼树。那年秋天,爸爸的龙眼树结了很多果,有的果子被蝙蝠打下来落在地上,就长成了一株又一株的小龙眼树,像菜苗一样。我把树苗一棵一棵收集起来,然后全部种到了妈妈给我的荒地上。我种树就像种菜一样,以一寸一寸的间距把树苗密密麻麻地栽在了地里。然后,每天放学回家,我都要提个塑料袋去池塘里面舀水来浇树。我每天都要爬在地上仔细看一看树苗比前一天长大了多少,结果我却发现树苗越长越小,有的甚至枯萎了。我以为这是我只浇水没有施肥的缘故,于是我站在那里,脱掉了裤子将尿撒在它们身上。撒完尿,我心满意足地走了,往后的每天放学,我给它们浇完水后总要给它们撒一泡尿,这种做法有点像妈妈经常说的“饭后果”。树苗每天都有饭吃,吃完了饭又有果吃,然而却还是不景气地生长着,我实在想不通这到底是为什么。我的一个堂弟家就住在离我的荒地不远的地方,也不知道他是眼红我种那么多龙眼树怕我以后有很多龙眼吃而不分给他还是怎么的,他总是来给我搞破坏。因为那时我要上学,而他还没有上学,他要搞破坏我是防不胜防的。我去上学的时候,他就从家里跑出来,把我种下的树苗全部拔了。我放学回家,什么都不管就只担心我的龙眼树,当我跑到荒地上看到我的树苗全部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时,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马上一手楸住我堂弟的耳朵,一手往他的秃头上狠狠地掴。我跑到堂弟家想找他算账,他把大门给关死了,我奈何不了他。我只得忍气吞声,把我的树苗继续种好。我堂弟好像天生就是我的克星似的,我种好后,他又趁着我不在的时候来拔。日此几次之后,我的树苗全部被太阳嗮干了。种不成树,我就改种菜。这会我学乖了,为了避免堂弟继续来给我搞破坏,我在种菜之前先跑到叔叔家,在叔叔婶婶面前告了我堂弟的状,说他弄死了我种的树。叔叔婶婶狠狠地教训了我的堂弟,我在旁边得意地向他扮鬼脸,他却不敢把我怎么样。我从婶婶那里借来了锄头,把荒地上的草都除了,又把土给松了,整成一畦一畦的。然后,我用从我早餐里省下来的几毛钱去买了菜种,均匀地播在菜畦上。我还在菜畦两侧插上了葱苗和蒜苗,这是我从大人那学到的间种的方法。播完种之后,每天放学我都会去给它们淋水,有时候我从婶婶那里借来一把小镰刀,用来除草和松土。我也学着大人,给菜地施肥,像我这样的小不点,是不可能像大人一样从粪池里挑来肥料的,但我有自己的好办法。那时我的爸爸养了好几头牛,都拴在我家的龙眼树下,它们把粪便都排在了龙眼树的树根上。我提着一个桶,去龙眼树下接来牛粪,和了水,当成肥料一样淋在我种的菜上。我觉得肥料就是它们的饭,它们一定吃得津津有味。两个月后,我的菜都长大了。我把它们拔起来,洗好了,用稻草扎好了,送到我妈的菜摊让她帮我卖。那天晚上,妈妈把一块多钱交给了我,我别提多高兴了,立刻奔向镇上的电子游戏室。我在游戏室门口用一毛钱买了一根冰棒,把剩下的钱全部买了游戏币。我玩得很开心,但走出游戏室的时候,失落感很快就从半路杀出来,将我包围。
有一段时间我见家家户户都养着鸭子或者鹅,就我家没养。每当看着别的小孩赶着它们家的鸭子或者鹅去田里荡的时候,我别提多羡慕了,我总会跑过去争着帮它们放,但他们是不会给我放很久的。我问妈妈,为什么我们家不养鸭子啊。妈妈说,我天天都要去卖菜,哪有时间喂它们啊。我决定自己买鸭子来养,于是我开始每天都不吃早餐,把钱攒起来。一个月后,我攒够了钱,买来了三只米黄的小鸭子,和一斤鸭饲料。我把鸭子们放进我家的茅房,第一天晚上,我给它们喂了很多饲料,但它们一直孤单地叫唤着,弄得我也睡不着,一直伏在枕头上听着。第二天起来,我没顾得上洗脸就奔向茅房去看它们,结果,我发现一只小鸭子被老鼠咬了,咬掉了半边脑袋,它还没有死掉,有气无力地挣扎着。我赶紧叫来爸爸,他一边骂老鼠一边叹息着给那只受伤的鸭子涂上了药,然后用竹篾给我的鸭子做好了一个笼子。晚上,那只被老鼠咬伤的鸭子死掉了,我拿起它僵硬的尸体,走像田野里,把它丢进了一个池塘。我感到十分难过。我利用放学时间捉来小鱼,螺蛳,青蛙来喂养剩下的两只鸭子,在我的精心饲养下,我的鸭子一天一天长大了。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嫌我的鸭子少,我想拥有更多的鸭子,这样我把鸭子赶出去放的时候才气派。但我没有钱买更多的鸭子了,我决定从街坊老唐那里偷来几只。老唐一个人和他的几百只鸭子住在一个瓦房里,他经常喝得烂醉,然后人们就会爬进他家偷走他的鸭子。当时我是这样想的,我不偷,别人也偷,老唐让我偷总比让别人偷好,因为说不定以后我把鸭子养大了我还会还给他。那天深夜,家里人都睡了,我拉开门闩,腋下夹着一个塑料袋,悄悄地走向老唐家。我爬过围墙,纵身跃下,老唐的鸭子被惊吓得呱呱叫,我听到老唐厚重的呼噜声,他睡得很死。黑暗里的鸭子就好像被手电筒照着的青蛙一样,一动也不动,我像捡地瓜一样捡了几只鸭子,塞进我的塑料袋里,然后我爬出围墙,老唐的鸭子就变成我的鸭子了。我忐忑不安,却也一心一意地饲养着我的鸭子,它们很快换了羽毛,变得油亮而有精神。这个时候我可以用一根竹条赶着它们去田野里放了。那阵子,我挥舞着竹条,满脸幸福地跟在它们身后,赤着脚,提着鞋淌过一快又一块的水田,俨然一个养鸭专业户。有几回我碰上了老唐,他也是来放鸭子的,我见了他立刻就想逃跑,而他一点也没有发觉我赶着的就是他的鸭子,反而走过来和我说话,夸我养的鸭子长得比他的好。鬼节到了,我留了一只鸭子供家里宰杀祭鬼,把其他的鸭子都卖了,卖鸭得的钱,都尽数让我妈缴去了,她说要给我交学费。我心里很是闷闷不乐,难道我不养鸭子你就不用给我交学费了?我真后悔当初偷了老唐的鸭子,到头来还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养过一条母狗。那时它还只是一只小狗,我在狗市场里把它买下,然后把它抱回家,它很便宜,所以很瘦,我也很瘦。回到家,我用皮带给它扎了一个项圈,套在它的脖子上,它一挣扎,项圈就越紧,勒得它直翻白眼。我的爸爸走过来,给项圈换了一种打结方式,它不再口吐白沫了。我之所以要养一条狗,是因为我想让它陪我去收割后的稻田里奔跑,顺便抓老鼠来玩。我之所以要选择买一条雌狗来养,是因为我想让它给我生很多的小狗。这只狗是黄色的,我叫它阿黄,就像后来我上了初衷后人们给我取的绰号一样。把它带回家的第一天晚上,它不停地发出烦躁的吠叫,我忍不住下床去,走到它身边,抚摸着它的背,让它平静下来。我一上床,它又叫了起来。慢慢地,它开始适应了我家的环境,夜里不再乱叫了。我想让它快一点长大,每次吃饭的时候,我总会把自己碗里的肉偷偷地放带它的碗里。每天晚上,我都要牵着它去散步,随便让它在地里拉屎撒尿。天热的时候,我带它去游泳。后来,我不再用绳子绑着它了,因为它已经知道哪里是它的家了。每天放学,当我远远地出现时,它就发现了,箭一样朝我奔来,扑进我的怀里,用温暖的舌头舔着我的脸。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一种相互之间最坦率,无拘无束的依赖。我很想知道我的阿黄什么时候能给我生几只小狗,于是我总是哪着这样的问题不厌其烦地问我爸,但我又不敢开门见山。我是这样问的,爸,你养的牛一般多久生一回小牛?我爸说,一年。我又问,那鸡呢?我爸说,七八个月吧。然后我才问,狗呢?我爸想了一下说,大概也是七八个月吧。于是我就开始掐着指头数日子。夏天过去了,秋天来了,我如愿以偿地带着我的阿黄,我们放任地奔跑在家乡的田野里,我感到我的心情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释放。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阿黄“花了”(发情的意思)。那天我爸看了一眼阿黄的屁股说,阿黄很快就会生小狗了。我乐极了,说,真的吗,你怎么知道,它什么时候生?我爸说,当然是真的了,别问我怎么知道,反正我知道。但阿黄不是这样就能生的,还得给它要公(让它和公狗交配)。我问我爸,怎么要公?我爸笑了,没有回答我的话。我爸让我把阿黄牵到外公家里,让它和外公家的大白狗呆在一起。我照做了,它们各自嗅着对方的屁股团团转着,忽然,大白狗扑到了阿黄的身上,它们发出了难以名状的呻吟……我在旁边看着,感到有点不情愿,生怕别人看到我在看这个。我心想,原来要公是这样要的啊……阿黄要了公之后,变得温和了很多,我每天都会留意它的肚子,看它变大了没有。在我的焦急等待下,阿黄的肚子终于大起来了,我乐极了。阿黄睡觉的时候,我偷偷地趴在它身边,静静地看着它的肚子,想象着未来的小狗的摸样。有时候我看见那肚皮一起一伏的,就忍不住用手去抚摸它。人们都说怀了孕的母狗是最凶的,但我觉得阿黄怀了孕之后更加温顺了。阿黄在一天夜里生下了小狗,是爸爸首先发现的,然后我也跟着爸爸起了床。第一个出来的是一只小黑狗,像只老鼠一样,居然是死的!第二只是只白狗,第三只也是只白狗,它们都睁不开眼,幸好两只小白狗是活的。两只小白狗一天一天长大,有一只是卷毛的,白净净的,胖墩墩的很可爱。我给它取名叫大白。另一只长着油滑的毛,我给它取名叫小白。大白和小白都很可爱,每天我和弟弟放学回家,它们一见我们就三个一起奔过来,扑到我们伸上,用温暖的舌头舔着我们的脸。如果我们喊它们的名字的话,它们就会跑得更疯,更快,甚至能把我和弟弟扑倒在地方,通常这会乐坏了我们。毫无征兆的那天,它们母子三个一起吃了一只被药死的死老鼠,它们发疯似地跑进家里,然后发疯似地冲向田野。它们就这样离开了我,我连它们的尸体都找不到。
有一段时间一上数学课,我就会摊开草稿纸,开始设计我将要如何兴建一个自己的池塘,以及我该放些什么鱼来养,什么时候能捕鱼等等问题。我决定在妈妈给我的那块荒地上挖一个池塘,长宽高我都定好了,还在草稿上画了设计图。一想起鱼塘的事情,我马上心潮澎湃,无心听课。说干就干,我找来了锄头,按照自己所设计的样子,挖好了一个一米见方的坑,然后给里面注满了,自己买或者捉一些小鱼来放进里面,再放进一些青草,我俨然一个养鱼人了,我俨然就拥有一个自己的鱼塘了。这些真实的喜悦经常让我忘记了去思考未来的日子里我要去面对什么。那时,现状的幸福和安乐是无可置疑的,我总以为那就是我生活的全部——我所能亲手去把握,争取以及实现的真确的生活。我甚至以为这样的生活是固定的。思维的停滞甚至变成了一种惯性,在往后的日子里,我只知看眼前,看身后,却永远不知道看未来。我上初中的时候,只知道我现在要读初衷,没想过我得考高中,然后要上大学,再然后要找工作,再然后要在一种碌碌无为的焦虑中感伤年华易逝,以及人事的无常。小时候,我所做的那些独立自主的事情,让我在物质匮乏的少年时代收获了饱满的幸福。现在,我每一天都活在恐慌之中,我害怕很快变老,很快死去;同时我又在默默地向上天许愿,让我尽快死去,因为现在的我寻找一片可以让我像童年一样去默默耕耘的菜地太难,现在的我寻找一群可以让我精心饲养的绉鸭太难太难,现在的我找一只心有灵犀的狗,同样太难!世界上有数不清的高楼,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无家可归的人呢?
幸好,我还有一只笔。
孩提时的那种执着和义无反顾,你什么时候才能让我把你重拾,然后,我要用我的笔,全心全意地去把你书写?
放牛娃的春天
在我以前写的所有文章里面,我一直没有说起我放牛的事情,多少年来,我忘了我是个放牛娃了,而且忘得一干二净。
我爷爷起先是给地主放牛为生的,共产党打到了地主之后,爷爷就有了自己的牛。爷爷是一个反面教材,他和我现在的弟弟一样好赌,经常把牛往野地里一放就跑赌场里窝一整天,爷爷这种放牛的办法却使得牛儿长得特别肥壮,因为牛儿没人管束,可以放心吃掉所有碰到它嘴边的庄稼。听我姑妈说,我爷爷特别小气,而且会吃,每次赢了钱他都会一个人下馆子大吃大喝,从来不会带什么好东西回家。我爷爷死后给我爸爸留下的遗产只有两件,一是他的那几付牌,二是他的一头牛。我爸没要他的牌,只要了他的牛。然后,我爸就开始了一生的放牛生涯。我爷爷在的时候,我爸得放牛;我出生以后,我爸爸还在放牛;我长大了的今天,我爸爸依然在放牛;毫无疑问,我爸肯定是会放一生的牛的。因为家里有牛,家里总是乱烘烘的,臭熏熏的,一团遭。我时常在我妈面前抱怨我们家就像一个垃圾场,却从来不敢在我爸面前显露出一丁点不满。我爸养了大半辈子的牛,这一点在我们那里是有口碑的,有的人家一家三代都是看着我爸放牛长大的,现在进入现代化了,街上的人很少能见到野生动物了,经常有人带着孙子,儿子来到我家看牛,他们总是看得津津有味。那些孩子管我爸叫牛爸爸,管我和我弟叫牛哥哥或者牛叔叔,管我妈叫牛妈妈,如此一来,再加上我们家养的那几头牛,我们家几乎成了牛的王国了。我们家不仅是牛的王国,还一度是老鼠的王国,蚊子的王国,烟的王国——蚊子的王国和烟的王国是一种附属关系,这一点我会在下文给出解释。我家还没起平房的时候,泥墙里到处是洞,不管是白天晚上(事实上我家光线很差,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你进到我家都像进入了黑夜一样)那些老鼠都是成群结队出没的。它们在我的床铺上跳舞,攀在我家的锅碗瓢盆上玩打击乐,匍匐在堆积如山的牛粪上沉思,或者坐在牛背上和我家的牛拉家常。我爸虽然是一个放牛的,但他是容忍不了这些老鼠这样嚣张的——谁能容忍这些过街人人喊打的东西在你家的锅碗瓢盆上玩打击乐呢?我爸自己制造了几个铁夹,分别放在房子里的各个角落,每天早上他去查看架子的时候,几乎每只夹子都能夹到一只老鼠。我爸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把气枪,吃完晚饭后他就会端着枪坐在牛棚里,专打老鼠的头。我爸夹到的老鼠或者打死的老鼠都是由我负责拿去丢的,我喜欢抓着它们的尾巴,一边旋转着老鼠让它做离心运动,一边跑向垃圾堆。如果见到了好欺负的小孩,我还会把老鼠晃到他们面前吓一吓他们。久而久之,就算我手里没提着死老鼠,街坊里的小孩子远远见我也会自动躲开我。我还拿老鼠吓过我妈,但她是不好欺负的,我只把死老鼠往她面前晃了一下,我的屁股就挨她打了十几下,而且还差点开了花。我家的牛每次回家,都会从田野里招来一大群一大群的蚊子,这些蚊子专靠吸牛血为生,我恨死它们了,我在家的时候,不时会跑到牛棚伸出手在牛的肚皮上狠狠地抹,抹死了一大片一大片的蚊子,抹得我的手沾满了血,但我家的蚊子似乎也没见少了多少。我爸比我聪明多了,他不用手去抹,而是在牛棚的门口用杂草树叶之类的东西烧起了火,然后在火堆上盖些瓦片,或撒点水,制造出大量的烟雾,于是我家就成了烟的王国,这样蚊子就会大片大片地被熏死。被熏死而落在地上的蚊子像爆米花一样排了密密麻麻的一层,有时候我把它们扫了再拿去倒掉。
几乎是从我开始能直立行走开始,到我上初中的这段时间里,每天早上或晚上我都要去放牛,或者给牛割草。那些日子,如果是有晚霞的黄昏,我通常骑在牛背上,听着牛嚼着草发出的那种厚实顿挫的声音,漫无边际地想着各种各样的事。我想得最多的是我什么时候就不用放牛了这件事。老实说,那时我是不喜欢放牛的,放牛会耽误我许多宝贵的时间,其他的小孩子一放学就能自由地跑去游泳,想游多久就游多久,而我得看我的牛;其他的小孩子游玩涌还可以去电影院蹭电影看,而我要看我的牛。不把牛放饱的话就回家是会让我爸骂的。但牛的肚子也实在太大了,吃了一个小时那尾骨两侧的那两个凹下去的三角行都没有见鼓起来,怪不得我表嫂形容我表哥肚子大的时候不说它像个猪肚而说像个牛肚。如果牛儿喝水,我就会异常高兴,因为它每次喝水都会喝得很多,这样他的肚子很快就可以涨起来了。我甚至想过怎么设计全部用水来喂我家的牛。如果是清晨,我就会一边放牛一边伏在牛背上睡一个小觉,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我没有哪一天觉得我是睡够的。牛在我睡觉的时间里经常会去吃庄稼,我醒来发现后,总是气急败坏地挥舞着牛绳对它说迂,等下你就死!然后牛就不敢再吃庄稼了。这个时候,偶尔会有一群又一群的白鹭从天边飞来,掠过我的头顶,然后飞向天的另一边。我忘着它们,忘情地神游着。现在,我再也看不到这样的景象了。
割草的时候,我需要背上一个灰不溜丢的,沾着牛粪的编织袋,带上一把镰刀。找到草长得很高的田埂,我放下编织带,蹲下来就埋头割草。我把割到的草一团一团地放在身后,它们很快排成了间距差不多的一行。通常割草要走直线,我觉得很单调,不好玩。和割草相比起来,割水稻要好玩多了,因为我可以在稻田里搞地道战,割出各种没有规律的多变的路线来。事实上,我也是不情愿去割水稻的,那也是一件没有自由,而且枯燥的事情。但现实告诉我,我不是富家公子,而是农家子弟,所以我得放牛,割草,割水稻。割草的时候,我偶尔会遇到鸟窝,通常里面会有几个蛋,我就把它们捡回家煮了吃。我妈妈不让我吃鸟蛋,说小孩子吃了鸟蛋脑子会坏掉的。我说我妈迷信,执意要吃,在这个问题上,我爸是站在我这边的。我现在除了在写东西之外,头脑异常混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小时候吃了太多鸟蛋的缘故。
那时和我一起放牛,割草的还有我弟,他是家里的少爷,我和他是死对头。通常我爸会让我们每个人放一头牛,而通常的,我弟会跟在我后面放,通常他还会把他的牛绳往我手里一塞说他要大小便什么的,然后走人。于是通常的,我得一个人放两头牛。一个人放两头牛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然而当我抓着两条牛绳,想着我弟现在或许在游泳或者在打牌或许在看电影那逍遥自在的样子,我就觉得特别窝囊。回家后,我很想把他给揍一顿,但他总是嬉皮笑脸地说是他错了他以后不敢了,让你不忍心下手。我和我弟也搞分工合作。除了割草放牛,我们还要负责煮饭。通常是我弟抢先选择煮饭,我去割草。可是每当我提着袋子去割草的时候,我前脚一出门,他后脚也跟跨出门了,他又逍遥去了。爸妈都偏袒他,我只能忍气吞声,弓着背背着一个大大的草包,像个小老头一样吃力地走着。
我家死过好几头牛。有一头是在爷爷还在世的时候死的,它那对弯弯的牛角被搁在我家的阁楼上,我经常爬上阁楼把它们拿出来把玩,有一段时间,我在电视里知道了象牙很贵,于是每当我再把玩着那对牛角的时候,我总会把它们想象成象牙。有一头牛是在刚出生的时候就死掉的。那天晚上,那头母牛难产了,通常牛生孩子都是头先出来,但那天晚上那头牛是尾巴先出来。一条小小的尾巴露在母牛的屁股后面,久久都不见动静,而母牛一直在声嘶力竭地呻吟着,看地我心惊胆战。我爸爸站在一旁,一根又一根地抽着闷烟,忽然对我说,你看,当妈多不容易,生你的时候有肯能命都没了,但你平时总是不听她的话。那一刻,我真想哭。有一头牛是长到了一岁多的时候忽然病死的,它死后,我看到父亲蹲在它的身边默默垂泪,忽然就觉得生活很艰难很艰难。
随着我和弟弟的升学,家里的花销越来越来,我爸从牛棚里依依不舍地牵出了一头又一头的牛,把它们卖了换钱。到现在,我家就只剩下一头老母牛了,每次回家,我总要站在它面前端详一番,每一次我看它的时候它的眼里都跳跃着泪花,好像这是一只流了一生眼泪道的牛。我爸的牛和我爸太像了。
我是一个放牛娃,这一点是铁定的,这个事实被我遗忘了很多年,在这个春天,我终于弄清了自己的身份。我爸放了大半辈子的牛,往后的日子他还是会继续放下去的,他会放一辈子,这一点也是铁定了——但,我要试着努力一下,去改变一下我爸放牛的方式。这么多年来,我爸都只是在为生活而放牛,什么时候,他能够为自己放一回牛呢?现在我在想着这个问题,我睁着眼睛想,我闭着眼睛想,在我眼睛的闭合间,答案似乎已经出来了——不,我看到的不是答案,而是一种景象:春意盎然的田野里,我爸安详地水牛中间,他悠然吐着轻烟,眉结像烟一样轻盈化开了。因为,现在他已经不用去为生活放牛了,而是为了自己而放牛了。他身边的水牛,是我买来给他放着玩的,像现在人们养的宠物一样。
我是一个放牛娃,但没有哪头牛是属于我的,我只有一支笔。往后的日子,我得依靠我的这支笔,用心去给我爸爸,给自己,给我的亲人朋友,给所有的人绘出希望的色彩。
天鹅肉的味道
我吃过天鹅肉。我虽然没有像癞蛤蟆一样一天到晚都想吃天鹅肉,但我确实吃到了。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情。
那天放学回家,我惊讶地发现我家厨房的石磨上放着一个鸡笼(这种笼子很大,是用竹藤编成的,通常可以装下七八只大公鸡,人们也用来装鸭子或鹅,不知道人们为什么只管它叫“鸡笼”,而不叫“鸭笼”,“鹅笼”),鸡笼里关着一只我从来没见过的巨大的鸟,长着黑色的羽毛,长长的脖子,长长的嘴巴和长长的脚。它几乎占满了整个笼子的空间,高大的笼子相对它来说还不够高,它的脖子总是缩着的。见到这样新鲜的玩意,我立刻高兴得欢呼雀跃。我跑到我爸那里问,爸,这是什么鸟?我爸说,我也不知道它是一只什么鸟,我猜可能是天鹅。我爸说,是你舅爷先发现的,今天早上你舅爷去看鱼塘,带了沙枪,想顺便打一些白鹭,没想到却看见了这只大鸟。你舅爷打伤了它,却没有抓住它,后来是我捉住了它。我说,爸,他真的是天鹅吗?我爸说,问那么多做什么?我说,爸,天鹅很珍贵的,我们把它卖给动物园怎么样?我爸说,卖什么卖?我们这没有动物园。我说,南宁有。我爸说,卖它得的钱可能都抵不上从这到南宁的路费。然后我爸不和我说话了,他从装鱼的石缸里摸出几条拇指大小的鱼,一条一条塞进笼子里去喂它,它张开嘴巴,一口就能吞下一整条鱼。以前只有在《动物世界》里才能看到的景象,居然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面前,看得我目瞪口呆。
那天下午我去上学,逢人就告诉他我家有一只天鹅,我还得意洋洋地比划着它有多大羽毛有多漂亮一口能吞掉多少条鱼,并且表示我很乐意带他们到我家参观参观。现在回忆起来,那只鸟很有可能根本就不是天鹅,天鹅的嘴巴是扁的,它的嘴巴却像一根锥子一样又长又尖,它更像一只仙鹤。电视里的仙鹤通常都长着白羽毛,红头冠,而它却长着黛绿黛绿的羽毛,它没有红头冠。这只大鸟孤独地蜷缩在我家阴暗的房子里的一隅,目光里终日流露着忧郁,这一点我当时都没有发觉。
我一直管它叫天鹅,然后其他见过它的人也都管它叫天鹅(这些人都是我邀来我家参观的小伙伴)。尽管事实上,它并不是天鹅,但在我的记忆里,它已经是一只天鹅了。它死的时候,我的意识反映是我的天鹅死了;吃它的肉的时候,我的意识反映是我吃到了天鹅肉;当我回忆起这段往事的时候,我看到的永远是一只天鹅。
随着前来我家参观的伙伴越来越多,我觉得不能再这样便宜他们了,我决定收取门票。门票就是从作业簿或者教科书上撕下来的,来我家参观一次天鹅要交两张纸,我只收作业簿和教科书的纸,报纸我是不收的。为了增加收入,我又推出了一个收费项目,我捉来一些小鱼,供前来参观的小伙伴们喂养天鹅,谁要喂一条鱼的话也要给我两张纸。如此一来,我每天都可以收到厚厚的一沓门票,我把它们收集在一起,来回掂量着,计算着如果我拿这堆纸去称斤了卖能换多少颗游戏币,或者计算如果我把它当手纸的话能供我擦多少年的屁股。我尝到了甜头,决定把我的生意做得更大,我决定把我家改造成动物园。我用网兜捞来了蝌蚪和鱼,放在石缸里;我从草地里捉来蛐蛐,放在透明的瓶子里;我捉来青蛙,密封,蚂蚁,蝌蚪,蜘蛛,蚂蚱,瓢虫(这些瓢虫都是八个星以上的,没有七星的),蝉……等等一切我所能想到的动物,我把它们藏在了我爸爸妈妈找不到的地方。每天放学,我就心安理得地做起了我的生意。它们每参观一种动物,都要交一回票。倘若他们想看蛐蛐打架的话,还要多交一倍的票。那时在其他小伙伴眼里,我简直富得流油。
那只天鹅自始至终都是我动物园里的主角。我很清楚,如果没有它给我支撑台面,我的伙伴们才不会去稀罕那些杂七杂八的蝌蚪,蚂蚱,瓢虫之类的鬼玩意,这种东西在我们那里比比皆是。我知道是天鹅给我带来了好运,于是我特别关心它,每次我要要把它的喉囊喂得胀鼓鼓的。有时,在我送走了所有的小伙伴之后,我会久久地站在笼子旁边出神地端详它。我看到它的一只翅膀歪了,有气无力地垂着,那是被子弹打伤的地方,我爸给它上了草药,但它一直没见康复。它的羽毛不再像我刚见到它的时候那样光亮,有一部分羽毛被水打湿了,于是它看起来显得很高瘦,活得像一只落汤鸡。这个时候,我就会想到平时老师给我们讲的人与大自然的故事,然后我意识到我需要救它。我知道这样下去它会死掉的,迟早会死掉。我想偷偷把它放了,但我立刻想到我爸挥舞着皮鞭抽我屁股的样子,我只能眼看着它一天一天地憔悴下去。
后来的一天,它被老鼠咬死了。它倒伏在竹笼里,身体坚硬而冰冷,那种绝望的姿势让我看了不寒而栗。我把家里所有的小动物都放回了田野,家里再也没有平日的喧闹,再没有一丝生气。
爸爸砍下了它的两只翅膀,晒干了做成羽扇,我们家用来扇了很多年的风,羽扇上的羽毛逐年凋落,最后两把羽扇都变成了光秃秃的骨头。
我爸煮熟了它的肉,把一根长长的脚放进我碗里,它那么修长,像人腿一样。我向屋外走去,捧着碗蹲在门槛上。以前,邻居们经常会送我们家一些病死的鸡或鸭,然后我们就会把死鸡和死鸭煮了全家一起吃。现在,我觉得盛在我碗里的,就是死鸡死鸭的肉,散发着让我反胃的腐臭。我呆坐着,很久都没动筷子。
不知什么时候,小伙伴们已经把我团团围住,他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我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但我猜肯定是和天鹅有关系的。忽然间,我听清了他们说的话。他们齐声说,呵哈哈,癞蛤蟆吃天鹅肉,呵哈哈,癞蛤蟆吃天鹅肉……我顿时恼羞成怒,腾起身站起来,捧着我的碗,拼命地追赶着他们……
他们各自跑进各自的家里去了。那天中午,巷子里空无一人,只有毒辣的太阳在天空中沉闷地悬挂着——那时一种与我发现天鹅死了的时候极为神似的死寂。我蹲在大太阳底下,开始吃起了天鹅肉,吃得大汗淋漓,吃得泪流满面。
我吃过天鹅肉,我已经忘了它的味道。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