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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日子
来源:本站 作者:黄月庆 发布时间:2008-06-06  

    一般说来,阿庆说的话语宣是不会相信的。因为阿庆的十句话里有九句的大致内容是描述他于某年某日和某人在某地干了一架,而剩下的那一句就像领导作年终总结:那真是一段光辉的岁月啊!每次一说完这句话,他就带着无比惋惜的神情不停地摇头,搞得语宣以为他嗑了药。摇上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他陷入沉默,眼神冰冷,眼底罩上一层阴影。这时语宣就会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阿诗玛”,歪着脑袋叼在嘴上,用雕刻成蛇形的银色打火机点燃之后再递给阿庆。他看着阿庆的脸在升腾的烟雾中若隐若现,感受到一种奇特却又不真实的疼痛。他不懂这疼痛的来源,那阿庆呢?

    阿庆带语宣去了几次一个叫做“无影”的公共浴室。每次语宣看这那名字都会想起黄飞鸿的绝技“佛山无影脚”然后就有一种想把那块印着“无影”两个字的灯箱广告踹翻的冲动。但是那灯箱旁边总有一个脏兮兮的散发着恶臭的乞丐,他老是用一种洞若观火的眼神看着语宣,让他不敢在行动上有任何表示。他只好去踹阿庆的屁股,催他快点把门票交给一个没牙的看门老太太。阿庆却老是磨磨蹭蹭地和老太太拉着家常,说一些比如“今天的青菜要八毛钱一斤又涨了两毛”之类的废话。语宣就当着那说了几十年土话的老太太的面用普通话骂:禽兽!连老太婆都不放过。

    阿庆就说:你小子懂个屁!我再怎么禽兽也不能欺骗一老太婆的感情啊。我只是想跟她搞好点关系为我们将来逃票打下坚实的基础。

    语宣又骂:还是禽兽!两毛钱的票都逃。

    阿庆眼一翻:你马上去给我赚两毛钱试试看!

    语宣无语。

    当一个人明确地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从另一个人的嘴里获得事情的真相时,他的好奇心就会迅速消失,转而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说:嘁!我根本不屑于知道。语宣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他无法辨别阿庆的话语的真伪时,他就会像那只著名的吃不到葡萄的狐狸一样。但是世事也并不是那么绝对的,爱因斯坦他老人家费尽心思写《相对论》想来正是为了证明这一点。

    那个他们常去的公共浴室并不像北方的澡堂子那样可以毫不稀罕地免费观看自己身上有别人身上也有的东西,它只是用一块块的布围成一个个单独的隔间。阿庆说建造这个变态公共浴室的人一定也很变态。阿庆是那里的常客,至于他自己是不是变态语宣就觉得很难说了。在没搞清楚阿庆是否变态的时候,语宣就要冒着被人怀疑为同性恋患者和偷窥狂的双重危险去为那丝莫名其妙的疼痛寻找证据了,他拿出一把不敢说削铁如泥但至少割开块破布还不成问题的小刀:这是他蓄谋已久的。当他第一次踏进“无影”时他就开始筹划着怎样在那些破布上划开一条缝,再怎样透过那条缝观察阿庆的身体是否有他想象中的累累伤痕。

    在语宣想来,既然阿庆经历了那么多场“战役”,身上多少会留下点伤疤作为男人的“勋章”吧。就拿语宣他爸来说吧,他爸是个炮兵,参加了“抗美援越”战争。他爸喝下二两酒之后就会张牙舞爪地向语宣描述他的光荣历史。如当时美国的B52轰炸机是如何轰炸他们的军事基地,而他们的70厘米口径的迫击炮又是如何准确地迫使美国的飞行员成为俘虏。

    虽然他爸把那些经历加工得像007电影一样惊心动魄,但语宣除了照顾一下他爸的面子而不时假装发出一两声惊叹以外就提不起其他兴趣了。因为他认为打仗是要在枪林弹雨中出生入死的,不要说像林彪那样在身体里留颗子弹作纪念了,最起码摔个跟头蹭破点皮也该留下点印迹嘛,可他爸全身上下只有右胳膊上有两块因预防天花种了牛痘而留下的疤痕。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古人的话流传了几千年是有道理的,我们应该持相信的态度。语宣瞅着他爸光洁的皮肤不得不对他的话产生怀疑,他暗想:他爸该不会是个逃兵吧。

    阿庆现在的情况跟语宣他老爸就有点类似了。按照语宣善良的心地来说,他是不希望阿庆撒谎的,但即使他撒了谎,语宣也会原谅他的,所以在宣完美地实施了他的计划,从一条大概10厘米长的缝里看到阿庆和他爸一样光洁的皮肤时,他就立刻决定了以基督徒似的爱心来原谅阿庆的不实行为,并暗中祈祷阿庆以后不会下拔舌地狱。最后他从换下来的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在一块破布上写了一句话:让所有的见鬼的疼痛通通滚蛋!(连洗澡都带着钢笔预示着语宣将是个有为青年。)

    他几乎都要被自己感动得热泪盈眶了,于是洗完澡后他拉着阿庆到学校附近的大排档要了两扎“珠啤”(珠江啤酒,简称珠啤)和几样小菜心满意足地吃喝起来。吃完了他悠闲地翘起二郎腿剔着牙让阿庆去付帐,阿庆一脸郁闷地问:为什么全都算在我的头上?语宣弹掉手中的牙签笑得一脸阳光:因为你长得比较帅啊。

    关于谁长得比较帅的问题,在语宣遇到阿庆之前,他就像白雪公主那个恶毒的后母一样自负。至于像阿庆那样欺骗老太婆的感情,他是不干的,他一直坚信着一条至理名言———泡妞的最高境界就是让妞来泡他。

    他看完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后搞了一件白色T恤,在前胸用小篆写上“玉树临风胜潘安”,后背则写“一枝梨花压海棠”。一有空就穿着它在学校里招摇过市。当那群没文化的小孩向他请教那些古字是什么时,他就会正经八百地告诉人家说那是“床前明月光,低头思故乡。”

    可是,字的数目好象对不上啊?那些敏而好学的小孩又扳着指头问。语宣这时就会很好心地建议别人回家查查字典。

    有次他们学校一个退了休的女语文教师看到了,她就一脸严肃地问语宣上面写了什么。语宣觉得尊敬师长是种美德,对老师是不应该隐瞒的,况且老师都不耻下问了,所以他就如实地告诉了她。可是我们可敬的思想还停留在上古时代的女老师发怒了,她指着语宣的手有点发抖,苍老的声音也打着颤:你,你耍流氓!

    语宣想这么老的货色即使是真正的流氓也不会有胃口的,她倒大可以放心了。显然那个女“老”师不会产生跟他一样的想法。她硬把语宣拽到政教处喝了半天的茶,写了两份检讨,一份存底,一份贴在校门口的布告栏里。

    原始版本的检讨书是这样的:尊敬的领导和老师,由于本人在纯洁的校园里穿了一件印有下流字眼的T恤,败坏了校园风气,在校领导和老师的关心和教育下,我清醒地认识到了本人的错误,决定痛改前非,特此进行检讨。如有再犯,愿接受校规处罚。检讨人:黄语宣。

    本来语宣是不想用“下流”这个词的,因为他怎么也不明白到底有哪个字下流了,可那女老师一口咬定要在检讨书上写明下流两个字以说明语宣的恶劣,她认为从语法的角度上来讲,这个词用得无比准确。

    到了晚上,语宣溜出宿舍趁门卫大叔去巡查的空当在布告栏又贴上了一张他用左手写的检讨书,内容如下:我错了,我不该穿着写了让老师看不懂的文字的衣服,对老师的名誉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此我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决心以后一定要穿着有能让老师看得懂的文字的衣服。他没有署名,但政教处的主任还是请他务必再一次大驾光临。语宣在老师们的威逼利诱下死活不承认那是他写的,还装出一副很无辜的样子说他已经认真做了检讨却还有人居心不良地陷害他,这个世界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可惜主任大人是见过大世面的,哪能让语宣的小伎俩骗到,他随便找了个理由就让语宣扫了一个星期的厕所。

    再后来,语宣又搞了另一件T恤,上面还写那几个字,不过用的是甲骨文。

             2

                      

 

    语宣本来都是一个人在学校里混的,直到他遇到了比他帅的阿庆。他们的伟大友谊是由同样伟大的女性创造的。

    在描述他们的友谊之前,我们不得不先了解一下他们的学校。一个特定的故事总是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下发生的。

    他们学校的全称是“N市第三十四中学”,属于那种爷爷不疼舅舅不爱的类型。因为三十四中的校长显然具备了成为圣人的潜质,他把博爱的思想发扬光大,像收留流浪狗一样地收留了大量被别的学校开除的学生,只是需要象征性地收取1000块的择校费。可想而知,在这样有特色的学校里,学生们的日常谈话内容基本上不会和朝鲜核问题或数学练习题扯上关系。你能听到大致是这样的对话:喂,铁头,你有没有注意到我们楼下有个小子很嚣张啊?

    是那个整天穿件白色风衣在我们班女生面前晃来晃去的那个吗?

    对呀,那小子太不识相了,实在欠扁。

    好,明天就给他一个接受教育的机会。

    哦,对了,前几天我们打架时把宿舍的玻璃全打碎了,总务处那个性无能的老头让咱们赔偿呢。

    操!哪天有空了拎块砖头把他家玻璃也全给砸了。

    语宣来到这所学校时引起了一阵很大的骚动。因为他不是被开除才来的,他自己从一所著名的重点中学跑出来进了三十四中的校长室掏出会考科目全部为A的证书问校长收不收。那本红艳艳的证书让三十四中的校长的眼睛发出狼一般的绿光,他大概像所有人一样想语宣的脑袋是不是进水了。

    从此语宣在三十四中一间靠近厕所的教室里找了个最后一排角落的位置,安心地一边忍受恶臭的侵袭一边还能观察班上的漂亮姑娘的后脑勺。看着看着他就发现有一个姑娘的后脑勺上老是系着一条天蓝色的丝绸手绢,他想这姑娘怎么一点创意也没有,什么年代了谁还用这种破玩意来扎头发啊。语宣对这姑娘大抵是持鄙视的态度了,可惜人总是会变的,他的这种态度也没坚持多久就被瓦解了,他有了想要挖掘自己泡妞潜力的欲望。这让他有点郁闷,没想到曾经让自己洋洋得意的有如钢铁长城般坚不可摧的心理防线如此轻易就溃不成军了,恐怕他所期待着的大批姑娘来泡他的伟大历史时刻是不会来临了。

    事情其实很简单。

    晚自习的时候,爱干净的姑娘们都喜欢洗了头发才去上,整个教室就弥漫了各种洗发水的味道。语宣呼吸着这些混合的气体感到脑袋有点发昏,他于迷糊中看见扎蓝手绢的女孩因为也洗了头而把头发放了下来,不知怎的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失落感,胸口不自觉地堵了一股闷气。在这股气的驱使下,他写了一张字条给那姑娘,内容借鉴了周星驰的《大话西游》里白晶晶教导至尊宝继续去做山贼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的对白:喂,你知不知道原本你扎条蓝手绢已经够没创意了,现在你又随波逐流学人家转变形象把头发放下来干什么!

    写完他还恬不知耻地签署上了自己的大名。大概经过七八只不同的手的传递之后那姑娘看到了字条。她回过头来,目光温柔,嘴角微扬,两腮上现出很深的酒窝。这般可爱的笑容让语宣胸口的闷气顿时烟消云散,心里奇怪怎么从前都没有发现她长得那么可爱呢?他觉得人家姑娘对她笑得那么甜,他应该也要有所表示,正当他咧开嘴傻笑时,那张字条传回了他的手中,上面用红笔描了三个大大的楷体字:神经病!

    语宣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回就僵在了脸上。他猛然想起小时候他们村里来的一个疯子,那人整天手里拿着一根黑色的木炭或一块红色的碎砖头,到处在墙上或空地上书写长长的数学推理公式,偶尔还会对着臭水沟大声念《圣经》“耶和华又说:我必按你们做事的结果惩罚你们,我也必使火在耶路撒冷的林中着起,将他四周所有的尽行烧灭。”

    语宣想想自己的行为跟那个既会默写数学公式又会背诵圣经的人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他认为很有必要向那位姑娘解释一下他并非神经病。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在心仪的女孩子面前,表现得像一个傻子是最犯忌的。

    一放学,语宣就打算当面跟那姑娘澄清刚才的问题,可是她身边老是围着几个小姑娘像麻雀一样聒噪,他只好一路跟着她们。机会终于还是出现了,在解放路和中华路交叉的十字路口,那姑娘便独自一人沿着解放路向西走,这时天空突然飘下几滴雨来,她闪进路边的一家文具店里躲雨。语宣一阵狂喜,简直想跪下来亲吻一下被雨淋湿的地板了。他故作镇静地走进店里,装着没看见似的经过她身边,然后不经意间回头,正好对上她的眼睛的时候,他有些慌乱地说:啊!真巧。

    他的声音大得有点异常,店里的人都诧异地看着他们,她突然就笑了起来,笑得蹲在地上花枝乱颤。好不容易她停了下来,正经地问:请问我们认识吗?

    语宣调整了一下声调,“嘿嘿”地干笑了两声:我想我们应该很快就要认识了。首先自我介绍,我叫黄语宣,黄世仁的黄,林语堂的语,陆亭宣的宣。

    那姑娘眨巴眨巴眼睛问:陆亭宣是谁?

    嘿嘿,其实我一时想不起来哪位名人的名字里有宣字,然后乱掰的。

    姑娘又笑了,掏出一张纸,写了“王瑞影,王维的王,海瑞的瑞,赵影的影”这几个字递给语宣,他一看,捏着字条问:赵影又是谁?

    姑娘狡黠地一笑:我怎么知道。大概是路边的某条野狗。

    语宣点点头,赞许地说:你倒是学得挺快的。他郑重其事地把字条叠好,放到钱包的夹层里,问瑞影:现在我们算是认识了吧?

    她不回答,转身看了看门外,发现雨已经停了,便对语宣摆摆手说:我要回家了。然后快步走出文具店,到路口居然跑了起来。语宣看着她很快消失的背影,自己下了一个结论:她不回答就是默认了。

    从此语宣就明目张胆地出现在瑞影的四周。他发现她很喜欢无缘无故地笑,不管他说什么或做什么,她都自得其乐地笑个不停。这搞得他感觉自己像个马戏团的小丑,于是他一本正经地对她说:你不要再笑了我告诉你,我是在很严肃地跟你说话,你再笑我就砍死你!瑞影从不理会他,别过头还是我行我素。他无奈地看着她突然觉得好象自己好象确实蛮好笑的就忍不住和她一起笑起来。两个人笑得口渴了就跑到校门口的小卖部里买一种名字叫做“随变”的冰淇淋。小卖部的大婶总以为他们是一对,经常用挽救失足青年的口吻教育他们学生要以学业为重,早产的婴儿很容易夭折的。语宣每次都理直气壮地说:大婶,我这么帅要是没有女朋友那多没天理啊。那位大婶就瞪圆了双眼望语宣,仿佛他是刚从火星上下来的。

    瑞影却从不反驳,只是捂着嘴笑,笑到最后眼泪都出来了,语宣就很悲哀地发现,她的眼泪,不是为他而流。

                                       3

 

    一天,语宣和瑞影吃完了冰淇淋在大街上游荡,瑞影突然问:你以前是在桃园小学读的书吧?

    语宣有些奇怪地问:是啊,难道我不应该在那里读吗?

    认识一个叫陆庆的人吗?

    语宣耸耸肩说:小学啊,怎么感觉像是某个朝代的事了。陆庆不会又是某条路边的野狗吧?

    瑞影微微扬起脸,用一种既像嘲笑又像宠溺的语气说:那小子以前跟你是一个小学的,他说以后要让全世界的人都认识他呢!

    语宣听了她的语气心里就感到有些不是滋味,他说:恐怕他要炸掉美国白宫才行。

        瑞影笑完了突然很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说:你如果认识他的话,说不定会和他一起去炸白宫呢。

    语宣苦笑:那这样的准大人物我要抢先认识了。

    瑞影掏出手机打电话,平淡的语气却满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喂,阿庆吗?你现在在哪里,这里有一个你的仰慕者要见你。哦,你等在那吧,我们马上就过去。她的手机在盖上一刹那发出潇洒的“啪”的一声,语宣觉得在他内心深处也有一个地方被这声音覆盖了。

    午后的阳光是那么强烈的灼热,语宣第一次看到完全暴露在阳光下的阿庆,当时他坐在一家叫做“剑为木根”的旧书店门前的台阶上,身上反射着白色的光芒。语宣好不容易才从那团白亮亮的光里看清楚阿庆凌乱的头发,大得出奇的眼睛正盯着手里的一册薄薄的黄色封皮的书,嘴里旁若无人地念出声来: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   

    路人们都好奇地看这个在太阳底下念着奇怪文字的少年,他却置若罔闻。语宣在阿庆的面前蹲下来,看到那本书的名字时差点晕倒,原来那是一本《般若波罗密多心经》。阿庆抬起头见一个陌生人蹲在前面,毫不客气地说:喂,你挡住我的阳光了。

    语宣撇了撇嘴,不屑地说:嘁!你以为自己是苏格拉底啊。

    阿庆问:苏格拉底是什么东西啊?

    这时瑞影扯开语宣,在阿庆旁边坐下说:这小子就是我跟你提过的白痴,放着好好的重点中学不读,偏要跑来我们那个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破学校胡闹。

    阿庆的大眼睛一亮,恍然大悟地站起来拍拍语宣的肩膀问:你怎么能这么嚣张呢?语宣想了想,好象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转学的原因,他们大概都只会觉得他有病。他习惯性地先“嘿嘿”笑了两声后说:我只是想做一个小实验,证明即使我在最烂的学校一样能考上最好的大学。

    阿庆和瑞影哈哈大笑。阿庆说:你的确够牛!

    有的人你认识了一辈子却仍然像陌生人,而有的人只见了一面就已经熟得像认识了八辈子。现在语宣终于深刻理解了这句话,他曾经像一个纯情的小女生一样问阿庆:你相信轮回吗?

    阿庆就摸出一本佛经丢在桌上说:你下辈子肯定还是一样的坏。趁早多念点经,说不定佛祖一不小心打了个盹就让你投胎做好人了。

    语宣“吃吃”地笑。

    在他们认识了六天七夜零两个时辰后的某个早晨,阿庆的身影出现在了三十四中三年二班的教室里。他坐在语宣的旁边,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

    当阿庆的大眼睛出现在他们教室门口时,语宣确实吓了一大跳。他想这小子怎么已经堕落到被开除的地步了?后来阿庆说他决定牺牲自己给语宣做试验品,为此语宣有义务向他支付研究费若干元,外加隔三差五要给他买炸鸡腿吃。语宣表示强烈的抗议,最终阿庆以武力逼迫语宣请他吃火锅打牙祭。当然瑞影是那个比较幸福的人,因为不管谁的拳头比较硬,吃的都会有她的一份。

    偶尔阿庆追着语宣满校园转悠时瑞影会突然伸出一只脚去绊语宣,他趴在地上悲愤异常:你为什么暗算我!

    阿庆从后面慢慢地踱上来双手抱在胸前,嘴里发出“啧啧啧”的声音,用一种很惋惜的语气说:你好象摔得不轻啊。然后把脸转向瑞影,下次你出黑脚时还要再狠一点,他看起来还挺结实的,应该能顶得住。

    瑞影便微笑着点点头,昂起下巴照着语宣的屁股补了一脚。语宣对她这种明显的重色轻友、落井下石的行为深感无可奈何,因为他不可能抓着她暴打一顿吧,不打女人是他必须遵守的基本江湖道义。可惜的是他打不过阿庆,这是他无法逃避的事实,于是他只能在心底无语问苍天: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以三剑客的嚣张气焰在校园里横冲直撞。

    教他们历史的是一个刚从大学里出来的男青年,这意味着他有资本自称为“愤青”,立志要成为三十四中的传奇人物。为了给三十四中广大师生留下深刻印象,他在三年二班上第一节课时开场白是这样说的:同学们好!我叫韦坚,注意不是强奸的奸,而是坚强的坚。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等待同学们的笑声,可惜并没有人打算给他这个面子。他见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立马就转变了风格。他摆出一副准备朗诵诗歌的架势,挥着粉笔头说:我从梦中来,对一切都怀有梦想,但对这世界黑暗的一面,却还是一个无知的小孩。他说到这里发现讲台底下还是悄无声息,连忙咳嗽两声以掩饰尴尬。这时阿庆举起手,韦坚喜出望外示意他站起来,阿庆问:老师,我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你结婚了没有?

    语音刚落教室里立刻炸开了锅,同学们的笑声犹如潮水般一浪高过一浪。韦坚抬起两手做了一个下压的动作后说:这个问题暂时先纳入我的第四个五年计划。啊,五年计划!他又强调了一次。语宣边笑边偷眼瞧坐在旁边前来听课的教务处处长发黑的脸色,然后笑得更开心了。

    阿庆十分看不惯韦坚没事就抱着一本尼采的《梦的解析》装深沉,阴谋着要为那本书寻找一个更好的归宿。一天韦坚患了重感冒失声了,没办法上课他就让学生自习,他自己做在讲台上研究尼采兼维持秩序。自习课过半他大概内急就丢下书离开了教室。阿庆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派瑞影到门口把风,自己和语宣掏出胶水和刷子,用刷子蘸了胶水就翻开书一页一页涂了起来。最后整本书都结结实实地粘在了一起,看到自己的杰作,阿庆像个恶魔一样发出恐怖的奸笑。语宣抖了抖那本书说:我们这么做好象不大好吧。阿庆一拍大腿:对啊!他又掏出一支荧光笔,在那本书的封面上写:老师啊,你就像一堆晒干了的牛粪,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

    两人正准备击掌庆祝大功告成,忽然感到背后一道冷飕飕的杀气,此时阿庆和语宣想的肯定是同一个问题:瑞影那个死人头到哪里去了?!然后他们转身就看见韦坚像拎一只小鸡似的拎着瑞影的衣领,瑞影嗫嚅着说:不好意思,刚才光顾着玩手机游戏了。阿庆和语宣白眼一翻差点背过气去。

    你们三个,跟我去办公室!其他人继续自习。韦坚放开瑞影,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一句话。阿庆肚里暗暗庆幸他失了声没有办法对他们婆婆妈妈唧唧歪歪。到了办公室,韦坚指着一叠厚达40公分的试卷让他们批改选择题,他自己则在他们三个对面坐得稳稳当当地玩笔记本电脑。阿庆咬牙切齿地改着一连串的ABCD,暗中把韦坚家族的女性亲属问候了好几遍。过了两个小时,阿庆他们的手都快抽筋了才把那些该死的历史选择题改完。阿庆抬起头来叫了声:老师!可是韦坚没有回应,只见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电脑屏幕,思想不知道神游到何方去了。阿庆猛地跳上前大喊一声:老———师!然后立刻回头,看到电脑显示的是一组火辣辣的三点式泳装美女图。他伸出手指着其中一幅图说:这不是凯瑟琳·泽塔·琼斯嘛,挺性感的,她嫁给道格拉斯之后就没拍过这么清凉的照片了,老师你品位不错。他又对语宣和瑞影招招手,说我们该走了,不要打扰老师研究人体艺术。

    三人施施然走出办公室,身后韦坚的脸憋得比绿毛乌龟还要绿。回教室的路上瑞影说:天下的乌鸦一般黑!阿庆和语宣想也没想就随声附和:对!瑞影又说:天底下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说完拔腿就跑,等他们反应过来大呼小叫要揍瑞影时她已经跑得没影了。

    2002年六月的韩日世界杯如火如荼地进行了,这对阿庆这个崇洋媚外的伪球迷来说既是痛快的又是痛苦的。痛快的是他们有借口翘历史课,痛苦的是韦坚有理由剥削他们的剩余劳动力。阿庆和语宣注定是要当冤家的,因为阿庆誓死追随拥有“战神”巴蒂斯图塔的阿根廷,然而恶俗的语宣居然像千千万万的小女生一样为贝壳疯狂。他们都知道著名的马岛战争,虽然那跟他们并没有什么关系。在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新的马岛战争开始,阿庆他们像观看斗鸡表演一样在饭堂的十四寸黑白电视机旁围成一圈,最后场上的裁判没有理会电视机外悲呼“欧文假摔!”的阿庆宣判了阿根廷的死刑。当晚语宣在阿庆凄凉的“阿根廷,别为我哭泣”的歌声中安然睡去。阿庆把这首歌唱了几天后语宣的球队也卷铺盖回家了,只剩瑞影钟爱的意大利让他们保持着和世界杯的联系。

    本来他们已经死了心地躲在教室里背英语单词,并且在桌子上竖了块纸牌,上书:莫谈世界杯!但是他们没有能抵挡住瑞影说要请他们吃鸡腿的诱惑陪她逃课去看意大利对韩国的四分之一决赛。当时饭堂里除了阿庆他们三个剩下的就是炒菜的厨师大叔和帮忙打饭的大婶。他们仨想当然地认为所有的人都应该支持意大利队,于是就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口无遮拦地狂骂韩国队。正骂得口沫横飞兴高采烈的时候他们突然发觉周围不同寻常的安静,那些大叔大婶全部都张着两只愤怒的眼睛死瞪他们。阿庆有些心虚地笑笑说:这韩国队仗着自己是东道主就欺负外国人太不上道了,是,是吧?

放屁!一个黑脸的大叔喝道,韩国再怎么说也是我们亚洲的球队,你们怎么能胳膊肘往外拐呢?太不象话了!

        阿庆看看气氛不对,向语宣和瑞影使了个眼色,扔掉手里的鸡骨头做出一副准备走人的姿势,突然一个箭步冲上前拔掉了电视的电源同时瞄准门口奔了出去。三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一路狂笑着跑出校门口,阿庆喘着粗气说:幸好我们都穿着校服,全校那么多学生,他们肯定认不出来。

瑞影环顾四周,希望可以找到一个看球的地方,眼尖的语宣首先看见大街尽头一家露天啤酒屋里的电视在播放刚才的比赛。他们喜出望外,屁颠屁颠地跑过去一看,四周基本上都是五大三粗的男青年,这回他们便学乖了,在没搞清楚状况之前先老老实实地挑个角落的位置坐好,双手平放,目不斜视。最终在黑哨的帮助下瑞影成功地和阿庆他们一起告别了世界杯。

    不知道努力向上闯不断,不知道光阴飞纵,道理没法听懂,一再落魄街中。Beyond伴随着他们仨一路高歌。一路高歌,在逝去的日子里。

             4

 

 

    阿庆和语宣总是闲着无聊就在大街上晃啊晃啊,有次阿庆突发奇想随机拉了一个路人就说:你好!我姓陆,名庆,是勾引梁山泊好汉武松的卖烧饼的大哥武大郎的风骚老婆潘金莲的流氓西门庆的庆。语宣和那个路过的倒霉蛋一起瞠目结舌,因为阿庆一口气说完这些复杂的关系居然一点都没有打结,语宣就想这个超级自恋狂肯定平常没事干就躲在家嘴里含块石头不停地练习这句对白。语宣问他:你说这么长的句子不会累吗?

    回答:不会。

    又问:你加那么多没用的定语不会觉得无聊吗?

    又答:不会。

    再问:那你第一次见我时为什么不也来上这么一段呢?

    再答:因为你当时看起来有点傻乎乎的,我光顾着高兴自己小学时不认识你而忘了说。

    靠!

    两个人打成一团。就像语宣和瑞影笑累了就去吃冰淇淋一样,他和阿庆打累了就勾肩搭背地随便找个路边摊坐下来,要一瓶52度的红星二锅头和一盘手撕牛肉,有了七八分醉意之后就是阿庆的讲古时间了,同时烟摊的老板娘会很开心地看见语宣穿过马路来买一包“阿诗玛”。那天语宣买完烟后仍站在马路对面,看到阿庆正拿起酒杯,一辆车经过,挡住了他的视线;又一辆车闪过,阿庆刚仰头一饮而尽。阿庆的身影就在车辆的川流不息中忽隐忽现,语宣感到有些害怕,他觉得阿庆就要从他的眼睛里逃逸出去了,像一只不小心从孩子手中放飞的氢气球,飘飘忽忽,不知方向。

    他拿着烟从飞驰的车流中穿梭而过,回到座位用力抓住阿庆拿酒杯的手,目光锐利,语气却淡定:快要高考了,你知道吗?

        阿庆点头。

    高考完了我们就各奔天涯了,你知道吗?

    阿庆点点头。

    瑞影喜欢你,你知道吗?

    阿庆的头没有动,抓着酒杯手却软了下来,杯子滑落,撕心裂肺的破碎。

    阿庆醉眼迷朦,颓然倒地。语宣轻叹一声,把阿庆背在背上,大踏步走回学校。阿庆不知道做着什么样的梦,他一直紧紧地握着拳头,以至于指甲都嵌到了肉里,可他并没有知觉,只是嘴里喃喃地念着一个陌生的名字:阿健,阿健……

    语宣把阿庆平放在床上,长久地注视着他熟睡的脸,想到瑞影就突然一股锥心的痛,为什么阿庆就是不明白呢?阿健又是谁?

    高考结束,语宣的实验成功了,他考上了全国高校排名第三的Z大。接到录取通知的那一天他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反倒是三十四中的校长大人恨不得买一串三十万响的鞭炮放上半个小时然后开个记者招待会昭告天下三十四中出了一个重点中的重点。瑞影则留在了本市的C大,很久以后她回想起当初的选择好象是命运的安排,命运之神把她留在了原地,她就好比一个据点,除了坚守没有别的出路。

    语宣和瑞影都在焦心地等待着阿庆的结果,可是迟迟没有消息,阿庆本人却并不着急,他总是安慰他们说:该来的总会来的。我们还是好好珍惜这相聚一天就少一天的宝贵时光吧。最后是瑞影沉不住气,她跑到邮局查问,终于发现阿庆的通知书压在一堆报纸和杂志中间。那所大学在遥远的X省,有着阿庆向往的苍茫的大草原。

        离别,终于成为那年夏天盘绕在他们心头的绝望旋律。

    语宣知道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他有时就会故意找借口离开,想让阿庆和瑞影有多一点单独相处的机会。可是无论他再怎样努力,事情的原貌还是没有改变。他们只好嬉笑怒骂,醉酒当歌,一如往常。

    阿庆和瑞影送走了语宣。中国的火车永远是那么拥挤,阿庆在人流中左突右撞帮语宣占到了一个座位,使他不至于还没到学校就累倒了。他们没有说任何告别的话,一直到火车轰鸣着逐渐远去,他们的喉咙仿佛哽住了,无论如何也发不出声音说再见。

    阿庆却没有让瑞影送他,他开玩笑说是怕看见瑞影的眼泪就不忍心走了。瑞影明知那不是真心的,但心里还是掠过一阵暖流。她一直都很听话,不会违背阿庆的意愿,阿庆走的那天,她一人在他们常去的法式蛋糕店品尝缀满樱桃和草莓的小蛋糕,一边吃一边眼泪就真的掉了下来。这时的火车站,阿庆在火车开动的一刹那才跳上了去,此前他一直一动不动的伫立在站台上,心中一片茫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等待什么,他不停地念叨着:对不起,对不起……

    整整四年,阿庆都没有离开过那片草原,他只是定期给语宣和瑞影寄写着只言片语的明信片。语宣倒是隔几天就寄一条“阿诗玛”烟给他,偶尔还会寄几张他和女朋友的甜蜜照片刺激一下仍然是孤家寡人的阿庆。瑞影则好象要和他彻底断绝关系般既不写信,也不打电话,甚至短信也不发一条。语宣以为她要把阿庆从生命里完全剔除出去,可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出现来填补阿庆留下的空缺。

    毕业后语宣回到了N市,他发现自己原来根本就不适合大城市的繁华和喧嚣,N市缓慢的节奏及安静的街道才不会让他感到身心疲累。他一下火车就见到了瑞影,她的后脑勺上依然系着那条手绢,只是随着时光的流逝,原本的天蓝色已经显得黯淡。她亭亭玉立地站在月台上,已经不再是青涩的模样,语宣却似乎觉得站在那里的仍是当年那个和他们一起笑一起疯的小姑娘。他想原来会改变的只是时间,而不变的是人的心。

    他问瑞影知不知道阿庆会不会回来,她摇头,黯然神伤地说:他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了。瑞影和语宣呆立在火热的骄阳下痴痴地望着火车进站口,仿佛阿庆马上就会从下一列火车上跳下来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拥抱。可是一列又一列的火车经过了,带来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最后瑞影幽幽地叹了口气,说:你先把行李寄放在车站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语宣到达的是一个墓园,瑞影把路上买来的黄玫瑰摆在一个叫做隆健的人的墓前,然后靠着墓碑坐了下来,手轻轻地抚着隆健的遗照。语宣看到的是一个大约十八九岁的男孩,粗眉大眼,隐隐现出一种凌人的气势。语宣想起阿庆酒后念着的名字,感到藏在他心里多年的疑问很快就要揭晓答案了。果然,瑞影缓缓地说:阿庆和我大概这辈子也走不出阿健的阴影了。

    我们从小就一住在同一栋楼里,彼此的父母都是朋友,因此常常来往。我和阿庆的父母都是搞地质工作的,一年到头在外面跑,很少有时间管我们,邻居的阿健的爸爸妈妈就经常招呼我们到他们家里玩。我和阿庆上学比较早,年纪就比同年级的孩子小,于是我和他总是成为被欺负的对象。每次我们被欺负后总是哭哭啼啼地跑去找阿健,他比我们大三岁,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他对我却很温柔,他给我做会飞的竹蜻蜓,会亮的莲花灯……在我们幼小的心灵里,他就是我们的保护神。一路下来,他帮我们打了无数的架。十五岁那年阿健的妈妈去世了,他爸很快就娶了另外一个,那个女人怀着她爸的孩子。然后阿健的拳头就越来越厉害了,他时常说青春就是拿来挥霍的,他这么说着也这么做着。但是他却不允许阿庆也这么做,如果阿庆动了手,他就会和阿庆冷战半个月。

    那天傍晚,阿庆像往常一样陪着阿健在啤酒屋喝着酒,一群小混混冲了进来,其中很多人手里拿着20厘米长的西瓜刀。阿健和阿庆立刻往后门跑,边跑阿健边给他的兄弟打电话。他让阿庆跟他分头跑,他知道那些人找的只是他一个人而已,阿庆嘴里答应着脚下却不行动。不久阿健的十来个兄弟赶到了,双方陷入了混战,阿庆奋力地把一个对手掀翻在地却没注意到背后有人拿刀正砍向他。阿健慌忙扑在阿庆的身上,那人的刀就砍在了阿健的背上,划出了一道长长的伤口。阿健连哼都没哼一声,他一把抓起阿庆拼命向外冲,他们不辨方向地奔跑着,阿健背上温热的血随着呼啸的风飘到阿庆的额头上、眼皮上、脸颊上、嘴唇上……他抓着阿庆的手越来越冰凉,终于倒了下去。阿庆把阿健背了起来,有如神助般地飞快摆脱了对手的追赶,他及时把阿健送进了医院,医生在阿健的背上缝了二十七针之后他又可以生龙活虎地继续惹是生非了。从此他一天到晚在外面溜达不回家,我们去找他他也拒绝和我们见面。

    人家说大难不死的人会有后福,可阿健是个例外。他总是那么地一意孤行,终于我们再见他时是在少管所里,那里关着很多和他一样桀骜不驯的孩子。阿健满不在乎地说他只是帮一个兄弟顶罪,关上个半年也就出来了。可是他却再也没能从那里走出来。因为在一场少年犯们的暴乱械斗中,阿健的内脏被人捅进了一把美国陆战队专用的军刀。

    我和阿庆在帮阿健的父母整理遗物时在一个铁箱子里发现了一本日记,第一页里贴着我的照片,第二页,第三页,第四页……几乎每一页都是我的照片,空白的地方则密密麻麻地填满了我的的名字,在日记内侧的夹层里,我们还发现了一条薄薄的丝绸手绢。我和阿庆都惊呆了,我从未体会到过阿健的心意,大概我的眼睛只能看到阿庆,我的心只能想到阿庆。最后阿庆反应过来,他把日记和手绢轻轻地放在我的手中,仿佛英国在向中国移交香港的主权。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阿庆悲伤的脸,知道在我们的面前出现了一条比太平洋还要广阔的裂缝,阿庆跨不过来,我也跨不过去。

    语宣和瑞影陪在阿健的墓前直到黄昏时分,迟暮的落日只能让他们绝望的相信阿庆不会再回来了。

    无脚的飞鸟,一生永不会落地,除非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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