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迫别人卖煤给自己不成,竟然纠集十余人找上门打伤他人,都安百旺乡的韦耀山10月11日被河池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从2005年初开始,该县百旺乡板定村人韦耀山与韦×村、陆×龙合伙贩煤。在煤矿供应紧张的的情况下,他们对忻城县的樊增、樊松、樊立斌将煤卖给百旺街黄海四的行为不满。2005年5月14日中午,韦耀山伙同韦×村等人纠集十多人,携带凶器乘车到百旺乡龙燕村那闷队,与樊增等3人发生争执,韦耀山伙同韦某殴打樊立斌,并往山上追赶樊立斌,其余同伙共同殴打樊松和樊增,造成樊增重伤,樊松轻伤。事后,韦耀山与韦×村已赔偿被害人1.75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韦耀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一审宣判后,韦耀山提出上诉。
在二审审理期间,韦耀山的家属主动与樊增和樊松达成和解协议,由韦的家属再补偿两被害人经济损失44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河池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在二审审理期间,韦耀山的家属积极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适用缓刑。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阅读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