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萍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万元;诈骗所得19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
胡萍案发前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安瑶族自治县支公司业务代理员。2002年至2006年期间,胡萍利用为客户代理保险和续期手续等便利条件,多次骗取客户保险金,并隐瞒保险公司和保险客户,私自办理客户退保手续,将退保款占有使用,共计骗取客户保险金以及保险公司资金19万余元。其间,胡萍一边诈骗,一边继续狂赌“六合彩”,结果依然有去无回。眼看“窟窿”越来越大,自知难以在家乡混下去了,2006年底,胡萍悄悄跑到贵港市躲藏了起来。2007年7月,胡萍被都安县警方抓获归案。
(阅读次数:)
|